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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语征集启事

时间:2023-04-14 09:29:01 征集启事

广告语征集启事

  广告语又称广告词,有广义和狭义之分。广义的广告语指通过各种传播媒体和招贴形式向公众介绍商品、文化、娱乐等服务内容的一种宣传用语,包括广告的标题和广告的正文两部分。狭义的广告语则单指广告的标题部分。

广告语征集启事

广告语征集启事1

  “天下珍珠渭塘先,渭塘珍珠甲天下”。为进一步提高渭塘珍珠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,我们决定面向全国征集渭塘珍珠宣传广告语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组织机构

  指导单位: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宣传部、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政府

  主办单位:江苏省珍珠协会、中国珍珠宝石城、苏州珠宝国际交易中心

  协办单位:苏州市相城区商务局、苏州市相城区文体局(文联)、苏州市相城区旅游局、苏州科技大学、南京金陵科技学院、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、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、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、苏州大学人文学院、南京艺术学院人文学院、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、常州大学艺术学院、南京财经大学艺术设计学院、江苏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、江苏礼仪标委会、苏州市相城婚庆文化产业协会

  二、作品要求

  1、广告语表述文字精练,言简意赅,发音朗朗上口,通俗易懂,便于记忆、传播和普及,字数控制在15字以内。

  2、征集作品应充分反映渭塘珍珠的品牌理念、品牌定位、品牌形象、时尚内涵、人文气息,具有较强的吸引力、感染力和震撼力。

  3、征集作品需同时附上100字左右的`简要说明。

  三、征集时间

  1、投稿时间:20xx年9月23日-20xx年10月23日 (以寄出地邮戳或电子邮件、网络平台、微信平台的收件时间为准)。

  2、网络投票:20xx年11月

  3、专家评审: 20xx年12月

  4、获奖公示: 2016年1月

  5、颁奖时间: 2016年4月

  四、征集方式

  1、信函征集。请寄中国珍珠宝石城旅游管理办公室(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珍珠湖路88号,邮编215134),请在信封上注明“渭塘珍珠广告语征集”字样。

  2、电子邮件征集。请发送至电子邮箱weitangzhenzhu@126.com,邮件标题注明“渭塘珍珠广告语征集”字样。

  3、网络征集。本次征集活动将在渭塘镇网站、中国珍珠宝石城网站开设广告语征集专题网页,登陆后直接填写、提交渭塘珍珠广告语。

  五、奖励和评选办法

  1、奖项设置

  一等奖1名:奖金20000元人民币(税费自理),颁发荣誉证书

  二等奖2名:奖金10000元人民币(税费自理),颁发荣誉证书

  三等奖3名:奖金5000元人民币(税费自理),颁发荣誉证书

  入围奖20名:奖品价值1000元珍珠饰品一份

  最佳参与奖50名:奖品价值500元珍珠饰品一份

  2、评选办法

  本次大赛评选分为组委会初选、网络投票、专家评审三个阶段进行:

  (1)组委会初选:由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从应征广告语中初选出76条入围,再进入网络投票阶段;

  (2)网络投票:20xx年11月,在中国珍珠宝石城网站开设网络投票专题页面,由网友对入围广告语进行投票;

  (3)专家评审:20xx年12月,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团对入围广告语进行评审打分。

  活动组委会将根据网络投票情况(分数占比50%)和专家评审情况(分数占比50%)产生大赛一、二、三等奖及入围奖、最佳参与奖。所有获奖名单将在渭塘镇网站、中国珍珠宝石城有限公司网站、大赛合作媒体进行公布。

  六、有关说明

  1、提交作品时必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。

  2、如遇完全相同的应征作品,不并列设奖,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作品作为获奖对象,所有应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,请投稿者自留底稿。

  3、根据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的有关规定,活动主办方对入围、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,并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,不再另付稿酬。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,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,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  4、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启事内容。

  5、详情见中国珍珠宝石城网站www.chinapearlcity.net,咨询电话:   。

  6、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渭塘珍珠广告语征集大赛组委会。

  渭塘珍珠广告语征集大赛组委会

  20xx年9月23日

广告语征集启事2

  中国中部沿海新兴港口城市——大丰,历史悠久、人杰地灵、文化独特、风光秀丽。被誉为“麋鹿故乡”、“ 湿地之都”、“黄海港城”、“上海飞地”,是国家首批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、国家卫生城市、国家园林城市、中国优秀旅游城市。为了充分挖掘大丰文化内涵,展示大丰城市精神和城市魅力,进一步提升大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现向社会各界朋友征集大丰城市形象宣传广告语。

  一、征集要求

  1.与盐城市公益广告语“盐城,一个让人打开心扉的地方”相得益彰;围绕麋鹿文化、湿地生态、海盐文明、水浒文化等大丰的独特文化标识,展现大丰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无穷魅力;

  2.字数在20字以内,主题突出,寓意深远,文字精炼,简明易记,郎朗上口,富有感染力和冲击力;

  3.突出对外宣传特点,使不同区域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认知接受;

  4.适宜在不同媒体流传,包括电视、报纸、网络、户外广告、短信等。

  二、征集时间

  自发布征集启事之日起至2016年8月20日。邮寄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。

  三、投稿办法

  1.邮寄地址:   (信封右下角请注明“应征稿件”字样),邮编:   。

  2.网上投稿,电子邮箱:

  3.投稿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、联系地址、电子邮箱等资料。

  4.由多人共同创作的作品,应指定一人作为联系人。

  5.咨询联系电话:87033207。

  四、作品评选

  作品评选分为专家组初评、投票评选、专家组终评三个阶段。

  1.专家组初评。专家组在应征作品中评选出20件入围作品进入第2阶段评选。

  2.投票评选。在《大丰日报》公布20件入围作品,让公众投票选出6件优胜作品进入第3阶段评选。

  3.专家组终评。专家组在6件优胜作品中最终选定1件作为大丰城市形象宣传广告语。

  评选结果将在区电视台、《大丰日报》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。

  五、奖励办法

  采用奖1名,奖励10000元

  优胜奖5名,奖励2000元

  入围奖14名,各奖励500元

  获奖作品有多名原创作者,奖金由作者均分;以上所有奖金为税前金额,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;获奖者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奖金。

  六、相关事宜

  1.所有应征稿件均应注明作者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地址和联系电话;

  2.征集作品请作者自留底稿,来稿恕不退回;

  3.作品必须是原创,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,由作者本人负责;

  4.大丰区委宣传部对获奖的城市形象宣传广告语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,不再另付稿酬;

  5.大丰区委宣传部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

 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宣传部

  2016年8月2日